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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中航高科中航高科(SH:600862)2025-08-22 17:46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或实际支配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对外捐赠或赞助等[10] - 股东会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并决定报酬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等多项方案[10]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作出决议[10][11]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0][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低于3名,其他外部董事不低于2名,职工董事1名[1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计划上年年底前确定[2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董事每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不少于会议总数的四分之三[25]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不得为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25]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还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7]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名[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3]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33] 其他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开展巡察工作[31] -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通过后再由董事会决定[32] - 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党组织、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33]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