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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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纤维行业底部复苏,景气回升正当时
DT新材料· 2025-10-08 18:00
行业整体表现 - 2025年以来碳纤维行业整体表现亮眼,正稳步走出低谷期,2月碳纤维板块涨幅超2%实现开门红 [4] - 碳纤维龙头企业半年报印证复苏趋势:中简科技上半年营收4.64亿元,同比增长59.46%;中复神鹰营收9.22亿元,同比增长25.86%;吉林化纤碳纤维营收4.43亿元,同比大增368.31%;光威复材碳梁业务收入增长47.95% [4] - 产业投资热度高,上海石化年产3万吨大丝束碳纤维项目开工,吾一碳纤维碳/碳复合材料项目一期投产,精工科技发布年产5000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 [4] 价格与供需 - 截至今年8月,华东地区主流型号碳纤维价格较年初保持平稳,T300-12K、T300-24/25K、T300-48/50K、T700-12K价格分别为85元/千克、75元/千克、70元/千克和105元/千克,8月月均价为83.75元/千克 [5] - 行业开工率已回升至61.52%,较年初提升10.02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逐步恢复 [5] - 产品结构持续优化,T300级碳纤维占比下降,T700+级占比继续提升,2024年已达到36%,预计2025年国内碳纤维产能有望达到14.4万吨 [5] 下游应用市场: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 - 碳纤维在航空航天领域应用扩展,波音787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占比高达50%,国产大飞机C919整机用量约12% [6] - 2024年全球空天碳纤维需求2.64万吨,同比增长20%,市场价值占比接近50%,预计2033年规模将达500亿美元 [6] - 低空经济成为新增长点,eVTOL中碳纤维复材占比高达70%,单机需求量在100-400公斤 [6] 下游应用市场:汽车工业 - 碳纤维在新能源汽车中应用于车身结构、内饰、电池箱及制动系统,2024年全球汽车领域碳纤维需求约1万吨,预计2025年达1.44万吨 [6] - 碳/碳(陶)刹车盘成为高端车型标配,中泰证券预测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碳陶刹车盘市场规模将超20亿元 [6] 下游应用市场:风电与光伏产业 - 在风电产业大型化趋势下,碳纤维应用于叶片主梁帽、蒙皮及防雷系统,2024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117GW,中国新增80GW,占比70% [7] - 2024年全球风电用碳纤维约4.4万吨,预计2025年将达8万吨,中国本土企业消耗约一半,到2032年市场规模将达159.0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5.37% [7] - 光伏行业受内卷影响相对低迷,国家能源局将推动产业提质升级,碳/碳热场市场前景依然可观 [7] 产业链合作与拓展 - 碳纤维企业积极携手低空经济、汽车、数码等下游厂商,拓展应用场景,加速技术突破与需求释放 [5] - C端市场如小米汽车、eVTOL旅航者X2、折叠手机等均对碳纤维进行了大量尝试 [5] 行业展望 - 碳纤维行业正迎来从底部修复到稳步上升的关键阶段,价格企稳、开工率回升、产能布局加快为产业链利润改善提供基础 [8] - 下游应用从航空航天、风电叶片等传统高端领域,向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新兴市场延伸 [8]
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10-08 16:16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5年4月26日[2] - 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0000 - 2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3539700股,占比0.2541%[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91910124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24.67 - 27.61元/股[2][5] 其他要点 - 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拟用自有资金[3] - 2025年6月2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为不超35.75元/股[4] - 2025年7月1日首次实施回购[5]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3]
中航高科:累计回购A股股份353.97万股 资金总额9191.01万元
格隆汇· 2025-10-08 16:05
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3,539,700股 [1]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1% [1] - 回购最高价格为27.61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为24.67元/股 [1] - 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91,910,124元人民币 不含交易费用 [1] 合规性说明 -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 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
中航高科(600862.SH):累计回购A股股份353.97万股 资金总额9191.01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08 15:58
公司股份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3,53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1% [1] - 回购股份的最高价格为27.61元/股,最低价格为24.67元/股 [1] - 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91,910,124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1] - 本次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且进展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1]
趋势研判!2025年中国航空救援行业发展历程、相关政策、市场规模、重点企业及前景展望:航空救援市场快速崛起,高效救援成为行业新趋势[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9-21 09:21
行业概述 - 航空救援是指利用航空器进行救援行动 用于偏远 复杂地形或交通不便地区 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 按照救援目标可分为人员救援和物资救援 按执行方式分为直接救援和间接救援 按航空器类型分为固定翼飞机 直升机和无人机救援 [3] - 救援场景包括山岳 海上和自然灾害救援 救援组织分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救援 [3] 发展历程 - 中国航空救援行业可追溯至20世纪初期 但规模化 专业化体系形成较晚 [6] - 行业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 初步发展阶段 建立完善阶段及提升发展阶段共四个阶段 [6] - 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与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加强技术交流与培训 提升救援能力和水平 [6] 政策环境 - 国家出台《"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等政策 [6] - 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加大对航空救援的资金投入 用于购置救援飞机 建设基础设施和开展科研项目 [6] - 出台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航空应急救援事业 [6] 产业链分析 - 产业链上游包括航空器(旋翼机 固定翼飞机) 航空设备(通信设备 导航设备 救援装备 医疗设备) 航空材料和其他零部件 [8] - 航空器制造是上游重要组成部分 航空设备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救援效率和安全性 [8] - 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包括森林消防 地震灾害 海上救援 医疗救援 矿山救援 公共卫生事件 交通事故救援和危化品救援 [8] 市场规模 - 中国航空紧急救援行业市场规模从2015年5亿元增长至2024年12.59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10.81% [11] - 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3.32亿元 [11] - 航空医疗紧急救援市场规模从2015年0.37亿元增长至2024年1.83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19.44% 预计2025年达1.99亿元 [11] - 其他航空紧急救援市场规模从2015年4.63亿元增长至2024年10.76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9.82% 预计2025年达11.33亿元 [11] 竞争格局 - 国内市场涌现出中信海直 九九九空中救护 安徽省通航应急科技产业 广东极速航空救援 湖北神鹰航空救援等运营商 [12] - 中国人寿 平安集团等保险公司以及中民投等多种社会组织参与行业竞争 [12] - 中信海直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38亿元 同比增长7.9% [13] - 中航材航空救援是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投资设立的专业平台公司 致力于构建覆盖全国的航空救援服务体系 [14] 发展趋势 - 技术装备升级:引入高性能国产直升机 长航时无人机及垂直起降飞行器 提升复杂地形与气象条件下响应能力 [15] - 机载设备集成高精度生命探测 红外热成像 5G通信及卫星中继传输系统 实现灾情实时回传与智能研判 [15] - 应用场景从自然灾害处置 医疗急救转运延伸至城市高层消防 海上搜救 偏远地区物资投送 重大活动安保及跨境救援协作 [16] - 通过优化空域报批流程 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和智能调度平台 实现快速响应模式 [18] - 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决策系统 基于实时气象 地理和灾情数据动态规划最优航线与救援方案 [18]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6 02:34
会议基本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顺义区航空产业园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王健主持 [2] - 8名董事中6人出席 肖世宏和张建因公务缺席 [3] 股东会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8项议案均获通过 包括增补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核心治理文件 [4][5] - 第1、5、6、7项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 [5] - 第2、3、4、8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5] -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撤销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通过 [5]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股东会通过修订《公司章程》 设立1名职工董事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8] - 唐慧女士被选举为职工董事 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主任 [8] - 董事会同步修订8项实施细则 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关键治理文件 [13][15][17][19][21][23][25][26] - 所有董事会决议均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 [14][16][18][20][22][24][26] 法律合规性确认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 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6] - 律师黄娜和王秀淼出具见证结论意见 认为召集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规 [6]
中航高科:选举唐慧女士为职工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09-15 21:12
公司治理变动 - 中航高科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 [1] - 会议一致推选唐慧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1]
中航高科:9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19:2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在北京顺义区航空产业园召开第十一届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等文件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新材料行业占比96.89%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56% [1] - 机床业务收入占比1.54% [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为327亿元人民币 [1]
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版)
2025-09-15 19: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季度报告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7]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2] 业绩预告与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专项说明[13] 信息披露原则与豁免 - 信息披露遵循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原则[4][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证据证明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豁免披露[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形[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18]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19]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自愿披露与审核流程 - 未达规定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公司可自愿披露[22] - 公司自愿信息披露应遵守充分原则,不得违法违规[22] - 定期报告编制等需经多环节审核,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31][33] - 临时报告编制需及时报告,按不同情况经审核后以董事会名义发布[32]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履行审批程序后披露[32] 保密与责任 - 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文稿需先保密审核,由董事长最终签发[33] - 子公司提供信息需保密审查,含商业秘密要特别注明[35] - 公司董事等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违规将处分[37] - 公司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8][39]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由证券事务部门保管,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4] -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公司考核范围[43]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专项文件的机构包括保荐人等[44]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5]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45] - 附件包含信息接收确认表和中航高科对外信息披露审批单[46] - 信息接收确认表需填写信息是否含国家、商业秘密等[47] - 中航高科对外信息披露审批单涉及公告相关信息及审批流程[49] - 审批单签发人为董事长[50]
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版)
2025-09-15 19:16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具有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任职资格与培训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近三年无相关处罚[7] - 候选人参加上交所认可资格培训并获合格证书[17] - 应参加上交所举办的后续培训[17] 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等事务[5][12] - 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3]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违法违规担责[15] 证券事务代表 - 董事会应聘请协助履职[14] - 秘书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职,但不免除秘书责任[14] 制度相关 - 聘任、通讯变更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