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并加强沟通[2] - 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5]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6]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风险等信息[6] - 沟通方式包括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活动形式[7]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应为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及网络投票方式[11]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必须及时召开[11][12] - 业绩说明会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介绍多方面情况[13] 信息披露与处理 - 公司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公司应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建立机制[14]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21]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24] - 证券法务部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专职部门[25]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职责[26] 内部制度与限制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2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应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信息公告前十五日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2] 特定对象核查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18]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