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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603919) -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徽酒金徽酒(SH:603919)2025-08-22 17:4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确认关联人名单并向董事会报告,监督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10][13] 关联交易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程序[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程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有适用情形[20]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履行程序[20]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20] 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签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每三年重审[21]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5] 违规处理 - 违背制度关联董事及股东未回避,关联交易决议无效[2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30]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并参照多种原则执行[31] - 关联交易可采用成本加成等多种定价方法[32] 资产交易披露 - 向关联人买卖资产达标准且标的为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及财务指标[35] - 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有资产评估等情况,应披露相关情况[35]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36] 资金占用处理 - 买卖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方案并在交易前解决[36]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不足”“高于”不含本数[38] - 制度受中国法律约束,有冲突以其为准[38] - 制度未列明事项以中国法律为准[3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改,报股东会批准[3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