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明确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条款[2][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和独立董事[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0,305,736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不同情形下公司收购、转让、注销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召开,变更地点需提前公告[12][1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各专业委员会有人员要求[2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等董事不超总数1/2[24]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建议撤换[25] - 董事辞职书面报告,辞任生效后2个交易日披露情况[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转增和分红规定[36][37]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6][3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需提前15天通知[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41] - 公司修订、制定27项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6][47][48]
神工股份(688233)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