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峰电子(600237) - 铜峰电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特殊情况限制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期间,董事等不得减持[5]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减持计划要求 - 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 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1] 股份变动与违规处理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违规买卖承担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内部处分[14] - 造成损失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与法规抵触按最新法规执行[16]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