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 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下属控股子公司间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也不得请第三方企业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应当谨慎判断反担保提 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六条 公司的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1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