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工股份(688233)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提名[6] 表决权规则 - 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0] - 所投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 超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则有效[11] 选举规则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11] - 得票高且超半数当选,不足自动当选[13][14] 其他规定 - 采用时股东会通知应特别说明[16] - 选票不设“反对”“弃权”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