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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68859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煜邦电力煜邦电力(SH:688597)2025-08-22 18: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由北京煜邦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7] - 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059,460元,股份总数为336,059,46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8][22][23] 股权相关 - 公司设立时总股份数为1亿股,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123417股占46.1232%[27]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股份等五种,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29]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4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5]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4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158] -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视一次分红回报规划和计划[166] 其他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126]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7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