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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德生科技德生科技(SZ:002908)2025-08-22 18: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 作效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对公司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发展项目进行审 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人数为三人。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三分之一的董事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过半数 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