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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生科技(0029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德生科技德生科技(SZ:002908)2025-08-22 18:0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充分 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德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 露事务等事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金融、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专业培 训和资格考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