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00290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 公司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 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 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 统称"证券")交易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 项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 等。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