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00290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维护股 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投资设立的分公司、子 公司。 第二章 内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当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 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审人员有权不受限制查 阅与审计内容相关的文件。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