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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300393)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中来股份中来股份(SZ:300393)2025-08-22 18:0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 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第八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由公 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 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 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九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