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管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特定情形不得转让股份[7] - 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计算基数[10] 转让流程要求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1] 买卖限制与责任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1] - 违反制度公司可采取警告、要求赔偿等方式追究责任[14] 交易问询处理 - 提交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会确认是否同意交易[22] - 同意交易期间遇禁止情形董事会另行书面通知[22] - 不同意交易进行计划交易将违反多项规定或承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