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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个 人信息: (一)公司新上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 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