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