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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工合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下同),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 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