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在母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五条 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公司章程,并依据子 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 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 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母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