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 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 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本制度所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 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