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且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0] 担保后续处理 - 关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全部或部分履行还款义务情况[18] - 财务部在出现影响还款能力事件时通知董事长等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担保事项纠纷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可采取诉讼或非诉讼方式处理[20]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0] 担保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在其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22] - 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遵守相关规定[22]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披露[22]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时及时披露[22]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24] - 担保合同审批等人员决策失误或失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24]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1个工作日通知公司[27]
电工合金(3006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