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人需在委托权限内代表股东投票[4]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人数计算[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二分之一且排名在前当选[7]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或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需再次选举[7] - 当选董事人数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职并组织下一轮选举[8] - 当选董事人数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可就缺额再次选举[8] 相关说明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 -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作相关说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