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2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四项内容[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协助,保障知情权[24]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24][2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给予相适应津贴[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