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3006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4]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3种情况,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情况,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两日书面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免除此规定,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22]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22]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需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明确要求[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3]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4]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情况[2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4]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5]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法律等规定为准[27] - 规则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7]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间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披露和履行程序(另有规定除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