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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3006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电工合金电工合金(SZ:300697)2025-08-22 18:05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