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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2025年8月)
江化微江化微(SH:603078)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公司编制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 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