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和《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