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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江化微江化微(SH:603078)2025-08-22 18:04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可参照[4]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应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信息披露文件类型 - 包括招股、募集、上市、收购报告书、定期和临时报告等[6]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7] - 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7] - 季报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7] 业绩快报与预告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或有方向性变化,应披露更正公告[18][65]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24][30] - 符合六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年度业绩预告[62] - 符合三种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半年度业绩预告[62] 重大事件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9][8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0][8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3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3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32]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60] 交易披露与审议 - 除财务资助及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满足一定条件需及时披露[4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7] 合同披露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7]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57] 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 - 年报和半年报应包含转股价格等内容[26] - 未转换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时应及时披露[70] - 投资者持有达发行总量20%时及比例每增减10%需通知并公告[71]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披露 - 股东会召开通知时间及延期、取消公告要求[42]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件需分别披露相关公告[38]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编制、董事审阅、董事会审议等程序[91]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相关会议审议等程序[91]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9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94]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可与信息知情者签保密协议,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7][108]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