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决定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导致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公司单笔融资金额或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融资金额将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0%且将超过 5000 万元的、或达到前述标准后又进行 融资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