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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603078) -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江化微江化微(SH:603078)2025-08-22 18:04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因特 殊情况需由其他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