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603686) - 福龙马: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龙马: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