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龙马(603686) - 福龙马: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福龙马: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建设,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 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向董事会提出 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