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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新日股份新日股份(SH:603787)2025-08-22 18:19

董事会选举与会议召开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度至少各召开一次[8]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 - 董事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9] 会议通知与审议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0] - 部分交易和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担保有额外同意要求[5][6] - 独立董事可提延期召开或审议,部分事项需其过半数同意[9] 会议变更与举行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13][16]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和决议通过有特殊规定[19] 提案表决与记录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17][19]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可要求暂缓表决[20] - 会议可视需要录音,记录有内容要求,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21][2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