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设置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1] 提名工作要求 - 搜寻董事、高管人选范围广泛[8]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9] - 提名独立董事需征得同意并发表意见[12]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