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指定联络人[2] - 存在特定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5] 聘任与解聘 - 应在规定时间内聘任董事会秘书[13] - 聘任、解聘等需公告、说明原因[13][14][15] 履职要求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指派人员联系事务[15][16] 考核与责任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秘书违法担责[18] 细则相关 - 细则经审议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