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会议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7]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9]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对公司内各机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控和会计资料审计[8][9]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12]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9]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审计部通知被审计单位[2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申请复审[32] - 审计委员会主任收到复审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32] - 同意复审后,审计部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32]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34]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6]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8]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鉴证报告[3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