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康生物(6880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需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职不足需60日内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相应比例同意[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8] 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5年[26]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1] 组织与津贴 - 在相关委员会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主持[19]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