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6036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 管理原则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八项[6] 责任人与部门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8]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信息披露、沟通等十项工作职责[9] 沟通规范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13]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种情形[11] 工作开展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反馈投资者问题[14]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时,公司合理安排并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15]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16] - 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时长不少于二小时[17] 档案保管与致歉会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期限应不少于3年[18]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18] 突发事件处理 - 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包括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等[20]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危机,必要时可向交易所申请临时停牌[22]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应根据进程动态公告并评估影响[22] 业绩预告与汇报 - 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并按要求公告[23] - 预计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应及时发布业绩预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