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5-08-22 18:34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