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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韵升宁波韵升(SH:600366)2025-08-22 18:3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监督整改情况[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20]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6] 其他规定 - 因委员离任致人数减少,董事会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7]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发现董事等违规应通报或报告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8] - 董事等发现财报问题报告后,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9] - 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监督落实并披露完成情况[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