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 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 审计部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 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1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 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