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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恒润股份恒润股份(SH:603985)2025-08-22 18:37

子公司权益与管理 - 公司按资本额享有子公司相关权益,实行集权和分权结合管理原则[7]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6][7]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由股东委派,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分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9] - 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予以撤换[12] 设立与变更 - 子公司设立需董事会决议,分公司设立需经初审和总经理批准,变更、注销需书面说明并经签字确认[17] 印章管理 - 10人以下分支机构印章由总经理亲自保管,10人以上可授权专人保管并备案[18]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分公司每月次月一周内上报财务报表,季度结束后两周上报财务数据明细[25] - 子公司、分公司应及时提供对公司形象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7]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内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24] - 子公司、分公司配合公司完成合并报表外部审计及内部审计[29] -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执行、经济效益等审计[30] - 子公司、分公司全力配合审计,提供所需资料[31] - 公司内审部审计后出具报告,评价事项并提整改意见[32] - 子公司、分公司考核与奖罚依公司制度执行[33] 制度相关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规定为准[3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