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15日前通知[16]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2]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股东会报告与参会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6][27] -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要求[24] 股东会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6] 股东会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