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13] - 解聘需充分理由,及时上报说明[11]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 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0] - 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秘书负责[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