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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恒润股份恒润股份(SH:603985)2025-08-22 18:54

公司基本情况 - 2017年4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3] - 2017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440,858,003股,均为普通股[5]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2]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4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7]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10] 交易与担保决策 - 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部分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1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不足5人)等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58][59][60] - 未来三年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61]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对外披露[6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6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