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成员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5]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21]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1] 委员会委员提名与选举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1]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产生,或由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1][52] 委员会会议要求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 审计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27]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4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主持[60] 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相关事宜研究并提建议[7] -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19][24][27] - 提名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4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需按规定审批[55][58] 实施细则相关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2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改[29][31][63]
国安股份(0008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