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6036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华体科技华体科技(SH:603679)2025-08-22 18:5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6][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7] 决议通过条件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29]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数量及其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等事项[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3]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9]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9]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9]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