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2周内签订新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14]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 募投项目延期,公司需披露未按期完成原因、资金情况等并履行决策程序[15] 资金管理 -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0]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2]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豁免相关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可豁免相关程序,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6]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披露[26]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2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资产收购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至少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29]
华体科技(6036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