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提名委员会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报董事会批准[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条例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