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92009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可现场、通讯或结合召开,定期提前10天、不定期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不受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及时披露行使情况[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需载明独董意见并签字,公司提供便利支持[10][12] - 细则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