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技术(920099)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内部审计制度》[3] 人员配置 - 内审部人员配置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专职由董事会任免[8] 会议与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一次会审议内审部计划和报告[11]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及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2][19]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提交年度总结和次年计划[12]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5]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事务所对财务内控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22] - 公司建立审计部门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4] - 违规者董事会将给予相应处分[26]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抵触以《公司章程》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31]